关于做好第五届世界闽商大会表彰摸底工作的通知
http://biz.fznews.com.cn 2016-03-09 10:25:20 【字号 大 中 小】
各位企业家:
接省委统战部来函,今年第五届世界闽商大会拟继续以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为新福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保证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先期对表彰对象进行统计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及统计上报条件
1.闽商建设新福建突出贡献奖。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予以上报。
(1)拟表彰对象为第四届闽商大会(2013年6月17日)以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实体经济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证券项目),实际投资额达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非公经济人士;
(2)拟表彰对象为第三届闽商大会(2010年5月17日)以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实体经济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证券项目),实际投资额达5亿元人民币以上未获表彰的非公经济人士。
2.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予以上报。
(1)拟表彰对象为第四届世界闽商大会(2013年6月17日)以来,无偿捐赠我省公益事业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2)拟表彰对象为第三届世界闽商大会(2010年5月17日)以来,无偿捐赠我省公益事业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未获得表彰的非公经济人士。
二、有关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3月15日前填写《福州市参评第五届世界闽商大会闽商建设新福建突出贡献奖统计表》(附件1)和《福州市参评第五届世界闽商大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统计表》(附件2),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至市委统战部经济处。
2.请各单位统计报送“闽商建设新福建突出贡献奖”人选工作中,注意搜集验资证明,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报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待正式上报时备查。
3.请各单位统计报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人选工作中,注意搜集捐赠发票、捐赠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待正式上报时备查。
联系人:张舒
电话/传真:0591-88065602/15980265536
附件:1.《福州市参评第五届世界闽商大会闽商建设新福建突出贡献奖统计表》
2.《福州市参评第五届世界闽商大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统计表》
2016年3月9日